关于印发《2022年市红十字会党风廉政建设 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2年市红十字会党风廉政建设
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会党支部,各部室、中心:
现将《2022年市红十字会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咸宁市红十字会党组
2022年8月17日
2022年市红十字会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市纪委印发的《2022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咸纪发〔2022〕5号)文件精神,为确保今年我会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结合会工作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清廉守正、担当实干之风
二、活动内容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清廉咸宁建设,推进清廉红十字会建设,推进市红十字会党员干部职工以优良作风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重点组织开展好五个方面十五项活动。
(一)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和标本兼治,创新形式载体,全覆盖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1.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敲警钟”。会党组于8月上中旬召开2022年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集中观看省纪委监委制作的《围猎陷阱(案鉴2021)》和市纪委监委制作的《圈套》两部警示教育片,党组书记华成浩同志作廉政党课辅导,深入阐释腐蚀和反腐蚀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讲清楚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教育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责任部室:办公室、监事会工作部)
2.以案说纪说责“强警觉”。组织开展以案说德、说纪、说法、说责活动,通过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用市纪委编定的《警示录(2022年度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例选编)》和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观看省市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咸宁市廉政教育馆)、观摩庭审现场等方式,做实警示教育效果。(责任部室:监事会工作部)
3.运用组织生活“互警勉”。紧紧围绕警示教育活动内容,党支部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等形式,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撰写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做实做深警示教育,杜绝“看戏”心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责任部室:党支部)
4.完善制度机制“常警戒”。深化以案促改、促治,聚焦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巡察问题整改,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 渐,覆盖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针对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规定,堵塞制度漏洞。(责任部室:各部室、中心)
(二)大力宣扬担当实干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树立崇尚担当实干的鲜明导向,激励党员干部职工对标先进典型,勇担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凝心聚力为建设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贡献红十字力量。
5.讲好实干为民鲜活故事。围绕推进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聚焦“最美红十字人”等身边典型,集中宣传展示转作风、解民忧、暧民心的鲜活故事和红十字故事及党员干部职工担当实干、善作善成的先进事迹,促进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责任部室:各部室、中心)
6.宣传勤廉兼优先进典型。充分运用市红十字会网站、微信公众号认真开展勤廉兼优先进典型宣传,大力弘扬其艰苦朴素、公而忘私、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贪图享受等崇高品质,积极营造向先进典型学习的良好氛围。(责任部室:办公室)
7.树立担当实干鲜明导向。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容错纠错工作办法等政策规定和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案例,树立“三个区分开来”鲜明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责任部室:办公室)
(三)持续开展纪法专题宣讲。深入开展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监察法》等党内法规与法律法规学习,推动党员干部职工把党规法纪作为日常行为指南。
8.组织开展纪法课堂“面对面”宣讲。通过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开办纪法知识讲堂、利用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中心和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等,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和开展自学,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红十字会法》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营造学习纪法、遵守纪法的浓厚氛围。(责任部室:监事会工作部、办公室)
9.做好普法作品宣传学习。积极将我市围绕监察机关有权管辖的101个职务犯罪罪名创作推出的普法作品,纳入党员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支部主题党日学习,推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依法履职、廉洁从政。(责任部室:办公室、党支部)
(四)深化清廉红十字会建设。着力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清廉咸宁建设工作要求,深化清廉红十字会建设,为全力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贡献红十字力量。
10.扎实推进清廉载体建设。深入推进清廉红十字会、清廉家庭、清廉文化等清廉载体建设,争创清廉建设联系点,总结有效做法和经验,并转化为工作制度规范。(责任部室:各部室、中心)
11.以文铸魂厚植清廉基因。深入挖掘本地红十字文化资源,积极学习我市廉洁文化作品,通过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将清廉文化渗透到每个党员干部职工心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责任部室:各部室、中心)
12.贯彻落实相关制度建设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以一体推进“三不腐”理念深化清廉红十字会建设,认真学习落实我市制定出台的以“全周期管理”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政治生态建设长效机制。(责任部室:各部室、中心)
(五)强化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从严从实强化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加强日常监督,做实廉洁教育,不断提升年轻干部的理论素养、党性修养、业务本领和拒腐防变能力。
13.组织参加纪法专题培训。积极推选年轻干部参加全市纪法专题培训班,增强年轻干部法治意识、党规意识、纪律意识。(责任部室:办公室)
14.组织参加纪法知识竞赛。选派人员,积极参加党章党规党纪知识学习竞赛,推进党员干部职工知纪明纪守纪,尊法崇法守法,筑牢纪法思想防线。(责任部室:办公室)
15.组织开展一次廉政谈话。结合年轻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要求,会党组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引导年轻干部扣好“第一粒扣子”。(责任部室:办公室、监事会工作部)
三、时间安排
8月上旬启动“宣教月”活动,8月至9月上旬各项活动全面开展,10月上旬总结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聚焦责任落实。会党组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主体责任,分管领导承担直接责任,监事会工作部承担具体责任,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参加活动,充分发挥领导者、推动者、示范者作用。
(二)聚焦活动实效。要聚焦活动内容,结合实际精心组织,集中开展一系列接地气、强效果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要积极向新闻媒体、相关部门报送活动开展情况与成效,放大“宣教月”活动影响。
(三)聚焦工作落地。要按照通知要求,以集中研学与自学相结合,确保各项活动落实落地。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学习心得或活动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