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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救助工作流程、救助类型、救助标准

来源:咸宁市红十字会 时间:2026-09-08

小天使基金(白血病)

一、申请条件

1. 咸宁市户籍0-18周岁确诊为"白血病”的患儿

2. 项目为一次性资助原则,已获得“大病儿童救助项目"资助的患儿,除补充资助外,不可重复申请同一病种资助

3. 在诊断证明及住院病案首页诊断中,如描述为“白血病前期"则不属于白血病,不在项目资助范围内

二、救助标准

1. 对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的白血病患儿每人一次性资助5万元

2. 对无需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或需移植尚未移植手术的白血病患儿每人一次性资助3万

3. 患儿在获得3万元资助款后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补充一次性资助2万元。

三、申请资料

1.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儿童资助申请表》,线上仅提交《申报须知》

2. 患儿的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

3. 患儿法定监护人双立的户口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 本年度病情诊断证明原件(加盖医院公章/医务处章/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科室和病区盖章无效)

5. 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加盖病复印专用章)

6. 骨髓检查报告复印件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必须按照要求提供对应的原件或复印件

提交申请时,如已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可与上面6份材料同时提交《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儿童资助申请表造血干细胞移植申请表》、HLA移植配型报告复印件

四、申请方式

两种申报方式,二选一

1. 监护人准备好申报材料向患儿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红十字会提交申请。申请表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下载

2. 小程序提交。通过微信搜索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红救助”小程序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材料。若已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可同步提交移植资助申请。


天使阳光基金(先心病)

一、申请条件

1. 咸宁市户籍0-14周岁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的患儿

2. 项目为一次性资助原则,已获得"大病儿童救助项目"资助的患儿,除补充资助外,不可重复申请同一病种资助

3. 项目仅资助需要手术治疗的患儿,且需在申请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手术,方可获得资助,早于告知书指定手术时间前手术无法获得资助

二、救助标准

1. 家庭自付1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资助5千元;

2. 家庭自付1.5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资助1万元;

3. 家庭自付2万元(不含)至2.5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资助1.5万元;

4. 家庭自付2.5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资助2万元;  

5. 家庭自付3万元(不含)至3.5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资助2.5万元;

6. 家庭自付3.5万元以上的(不含3.5万元)的先心病患儿,资助3万元。

三、申请资料:

1.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患儿资助申请表》:填写完整,线上仅提交《申报须知》;

2. 病情证明材料:本年度须提供三个月内病情医学检查报告单(超声心动图报告/心脏彩超报告等)和诊断证明书(须含有先天性心脏病或先心病字样)复印件;

3. 患儿本人身份证明材料:本人户口页复印件;

4. 监护人证明材料:监护人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户口簿无法证实监护关系的,须提供申请人出生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监护关系证明原件;

5. 家庭情况证明材料:非农业户籍须提交家庭情况说明(加盖居委会或街道办一级红章,模板见申请表),并附申请前12个月父母双方工资流水,用于判断自负医疗费用是否对家庭造成灾难性医疗支出。

以上材料必须按照要求提供对应的原件或复印件。

四、申请方式

两种申报方式,二选一

1. 监护人准备好申报材料向患儿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红十字会提交申请。申请表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下载

2. 小程序提交。通过微信搜索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红救助”小程序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材料。若已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可同步提交移植资助申请。



温馨提示: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请您准备好材料后尽快到户口所在地的县级红十字会进行申请。

如有不明事宜,您可拨打咸宁市红十字会业咨询电话0715-8111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