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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工作指南

来源:咸宁市红十字会 时间:2026-09-09


一、献血前准备

1. 条件自查

年龄:18—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男性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体重不低于45公斤,血压正常。

献血前一周不得服用阿司匹林、消炎药等影响血小板的药物。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处于感冒、服药期间应暂缓献血。

2. 饮食与休息

献血前一天保证良好睡眠。献血前一天晚上和当天早晨不吃高脂食物,不饮酒、不吃药,切记不要空腹献血。

3. 携带证件

请随身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警)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驾驶证、社会保障卡以及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法定有效电子证件具有同等效力。

二、现场流程

1. 登记填表。到达献血点后,填写《献血登记表》和健康征询表。

2. 健康征询与体检。医护人员会了解您的健康状况、用药史、疫区旅行史等,并测量血压、脉搏、必要时测体温。

3. 血液初筛。从静脉采集少量血液,检测血型、血红蛋白、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等项目。初筛合格的献血者方可献血,不合格者需暂缓或不宜献血。

4. 采血。全血献血通常为200毫升、300毫升和400毫升,用时约4—10分钟;捐献血小板时间更长。血站及采血点均使用一次性无菌采血器材,可放心捐献。

5. 休息观察。采血后按压穿刺点10—15分钟,在休息区静坐观察15—20分钟,无不适方可离开。止血贴至少保留4小时,保持针眼周围皮肤清洁、干燥。

6. 领取本人无偿献血证和纪念品。

三、献血间隔时间

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180天

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14天(每年不超过24次)

全血献血后与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90天

献血登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