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红十字会简介
来源:咸宁市红十字会
时间:2021-12-30
咸宁市红十字会为正县级群团机构,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省红十字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依照中国参加的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为咸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
咸宁市红十字会成立于1988年5月,办事机构设在原咸宁地区卫生局科教科,2013年12月市编委批复为正县级群团机构,2014年10月单独设立,实行参公管理。2020年6月市委批准设立市红十字会党组。咸宁市红十字会下设办公室、监事会工作部、综合业务部和红十字会事务服务中心。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马柏大道306号。